中华民族十大传统美德: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报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政、笃实宽厚、勇毅力行。
仁爱孝悌
仁”是中华民族道德精神的象征,是各种道德中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德目,而且在世俗道德生活中也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仁”德的核心是爱人,即“仁者爱人”;孝悌之德的基本内容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它形成了一种浓烈的家庭亲情,对家庭的关系,从而也对中国社会的稳定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民族团结的基石,孝悌之情扩展时“忠恕”,“忠恕”之德的基本要求是以诚待人,推己及人,即“四海之内皆兄弟”,“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社会风尚。由此形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社会生活中浓烈的人情味和生活情趣。爱人、孝悌、忠恕是仁德的基本内容,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
谦和好礼
中国是世界闻名的礼仪之邦,“礼”是中国文化的突出精神,好礼、有礼、注重礼义是中国人立身处世的重要美德。“礼”是中华民族的母德之一,她根源于人的恭敬之心,辞让之心,处于对长上,对道德准则的恭敬和对兄弟朋友的辞让之情。“谦受益、满招损”这是中国人自古就懂的道理,谦德亦根源于仁德辞让之心,其集中体现就是在荣誉、利益面前谦让不争,以及人际关系中的互相尊重。“和德”体现在待人接物中的“和气”,在人际关系中为“和睦”,在价值取向上为“和谐”,而作为一种德性为“中和”,“礼”、“谦”、“和”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美好情操。
诚信知报
诚即真实无妄,其最基本的涵义是诚于己,诚于自己的本性。以“诚”为基础,中国人形成了许多相关的道德,如为人的诚实,待人的诚恳,对事业的忠诚。“信”是守信用、讲信义、她的基本要求是言行相符,“言必行,行必果”。“报”即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些也都是组成中国人道德良知和道德良心的重要成分,是中国道德质朴性的重要表现。
精忠报国
对祖国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是最质朴的情感和品性,她作为一种“千万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是爱亲人爱家的情感升华,由此也形成一种捍卫民族尊严、维护祖国利益的崇高品德。精忠报国、保家卫国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巨大的凝聚力,也是推动民族发展的巨大精神力量。
克己奉公
中华民族由于家庭本位的社会结构和礼教文化的传统,培育了一种整体主义的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克己奉公的美德。“礼”的精神本质上是一种秩序的精神,突出的是整体秩序对个体的意义,要求个体服从并服务于整体。因而奉公就必须克己,克尽己私便是公,亦即是天理,“克己”即克制己私超越自我,服从整体。克己奉公的精神本质上是先公后私,个人私利服从社会公利的精神。这种“公”的精神培育是强化对社会、民族的义务感和历史责任感。
修己慎独
性善的信念和性善论的传统,使得中国伦理道德,乃至整个中国文化,都建立在对人性尊严的强调与期待上。这种集中体现以律己修身为特征的道德修养学说强调自主自律、自我超越以维护人伦关系和整体秩序,建立道德自我,其基本精神是“求诸己”,“慎独”就是在自我独处时要严于律己,戒慎恐惧,“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修己慎独的修养传统培养了中华民族践履道德的自觉性于主动性,造就了许多具有高尚品质和坚定节操的君子人格。
见利思义
对义利关系的处理集中体现了中国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先义后利以义制利是传统义利观的基本内容和合理内核,也是中华民族十分重要的传统美德。以义为人的根本特点和价值取向,是中华道德精神的精髓,她升华为“生以载义”,“义以立生”的人生观,升华为中华民族“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崇高道德境界。这种道德观念是鼓舞志士仁人为民族大业义无反顾地献身的重要精神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崇高道德人格的光辉写照。
勤俭廉政
中国人民历来就以勤俭节约、廉明正直著称于世。他们以劳动自立自强,形成了热爱劳动,吃苦耐劳,诚实勤奋的优质品质。“俭以养德”就是要求“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对为政者说则主要是廉德。廉既是对为政者的要求,也是一般人应有的品德,因为无“廉”则不“洁”,无“廉”则不“明”。“廉”的本意是在取舍之间,取道义,舍邪心,严格自我约束。有了“廉”才可能做到“正”。“正”是遵循公益和道德。勤俭廉政既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取向,也是中国人共有的美德。
笃实宽厚
中国传统道德崇尚质朴、朴素的精神。中国人在为人处事方面,以“实”为标准,反对虚伪虚妄。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许多以“实”为价值标准的规范和美德。如老实、诚实、求实、踏实、实在等等,形成崇尚实干,反对空谈的务实精神和实践精神。在待人接物上,中华民族一向以宽厚为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人际交往中,中国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宽厚的道德人格来打动别人,达到任我沟通的目的。日常生活中的宽容大度,宽宏大量,忠厚长者等道德评价,都是中华民族宽厚品德的体现。
勇毅力行
这是中华民族在践履道德方面所具有的德性和德行,或者说是在道德意志方面所体现的美德。“勇”有凭力气的血气之勇,有凭意志的意气之勇,理直气壮、恪守坚定的道德信念的“大勇”。“毅”是在艰难困苦中坚持下去的毅力,以及在遵守道德准则方面的毅力。中国人十分重视“力行”的美德。中国文化认为,人格的完善,社会的进步,重心不在知遇言,而在于行。“君子纳于言而敏于行”,正是这种勇毅力行的美德,使得中华民族在各种险恶的环境中能够化险为夷,自强不息,不断前进。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指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具有影响,可以继承,并得到不断创新发展,有益于下代的优秀道德遗产。概括起来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以及良好的民族习惯的总和。它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它也是我国人民两千多年来处理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的结晶。
表现方面
爱国
中华民族自古崇尚“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杀身以成仁”的民族节气。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历史上,中国屡遭外敌入侵,国破则家亡,使人们的爱国之情强烈地表现出来,并升华成为国献身的情操和精神,因此出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魏源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孙中山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利义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调建立一种和谐协调的人伦关系。主张“义以为上”,“以义统利”,“先义后利”,要求“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是指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利”是指个人利益,而得是指得到的。强调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个体对整体的道德义务。
仁爱
孔子提倡“仁者爱人”,孟子提出“君轻民重”的思想。这种要求一切人都要用“仁爱”之心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具有人民性的道德遗产。
提倡美德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现人生理想的步骤和模式。这种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观念,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和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起码的行为准则。它正确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是人类社会道德关系的具有科学性的优秀的遗产。
和谐社会不会凭空而至,也坐等不来。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和谐美好的社会,需要脚踏实地的艰苦奋斗,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
核心内涵
“仁、义、礼、智、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要求,带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发展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在整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重德行、贵礼仪,在世界上素来享有盛誉。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道德根基和思想基础,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形成和发展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归纳起来,在历史典籍里加以明确、历代历朝基本形成共识的内容主要是“仁、义、礼、智、信”五个要素。
“仁、义、礼、智、信”的基本内涵
“仁”,是指同情、关心和爱护这样的心态,即“仁爱之心”。“仁”最早的涵义是“亲人”的意思,《说文解字》中说:“亲,仁也”,又说:“仁,亲也”。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氏族亲人之间要“亲爱”,这种“仁爱”之情,仅仅局限于家族亲属之间。随着历史演变,“仁”的涵义得到了进一步扩展,由“亲人”发展到了“爱人”。老子说:“与,善仁”。意思是与人交往要友爱、真诚、无私。
“义”,是指正当、正直和道义这样的气节,即“正义之气”。“义”的原义是指人的仪表,是人们在人际交往中对亲密友谊、对美好善良的追求。“义”是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涵养,我们崇尚羊的形象和涵养,要像羊一样温和、善良、美好。这里讲的“义”,主要是指一种美好、善良的情感和气节。羊在我们生活中,从古至今都是六畜之首,是最美的食品。中国人最美好的字眼“美”、“善”上面都有一个“羊”字,都是用“羊”作主要部首来构造的,这反映了人们对羊所具备的美好境界的追求,并把这种境界作为国人应该追求的品行,作为应该提倡的道德。
“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这样的规矩,即“礼仪之规”。“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神祈福的一种习俗和仪式。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关于“礼”的认识和理解也有了新的变化。《礼记·表记》中说“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说的是殷人尊神,而周人事鬼敬神而远之,开始远离它,并且“制礼作乐”,逐步把这些礼仪规范起来,对在哪种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礼节、举行什么样的礼仪、讲究什么样的礼貌进行了具体规范,提倡以“礼乐”治天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内容又有了创造性的变化,开始将“礼”作为道德准则加以提倡。
“智”,是指辨是非、明善恶和知己识人这样的能力,即“智谋之力”。“智”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要素之一,很早就出现在文字记载里。孔子常说:“君子道有三:仁者不忧,智者不虑,勇者不惧。孔子、孟子在继承和发展唐尧、禹舜、商汤等关于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是非、认识善恶这样的聪颖、智慧思想的基础上,丰富了“智”的具体思想内容,提升了“智”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在道德规范中的地位。
“信”,是指诚实守信、坚定可靠、相互信赖这样的品行,即“诚信之品”。历代贤人圣哲关于“信”的强调不绝于书,甚至包括像《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一些古典文学名著里面,也都强调“信”的道德理念,都有关于“信”的人性诠释和故事描绘。《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意思是说统治者有“信”,是立国的根本,是老百姓得以生存的基础。老子说:“言,善信”。意即说话要恪守信用。
“仁、义、礼、智、信”是人们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和主要品行,在道德建设中具有基础地位。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来看,“仁、义、礼、智、信”在中华民族道德建设的长河中具有本源地位。
起源
中华民族是一个传统的农业民族,炎帝神农氏作为中国农业文明的始创者,黄帝作为中国农业文明的进一步开创者与推动者,他们在联合的基础上,共同孕育出了中华民族的早期文明,而且也共同孕育出了以后的西周农耕文明。周人实现了由氏族社会向宗法社会的转变,建立了以父系个体家庭和宗亲血缘亲疏关系为基础的等级制国家。为了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存在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周公制礼作乐,创造了礼乐文化。
形成和发展
首先,春秋初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提出了“礼、义、廉、耻”四个道德要素。称“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意思是说,这四大道德要素如果能够弘扬,君主的政令就能够畅通,反之国家就要灭亡,从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强调了这四大道德要素之重要。
春秋末的老子提出人要“上善若水”。意思是最善的人要像水一样,具体地说,要“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显然老子倡导“仁”、“信”等道德操守。随后,战国思想家孟子在此基础上把“仁、义、礼、智”这四个要素整理归纳出来,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
把“仁、义、礼、智、信”五大道德要素整合在一起加以全面阐述和规范的,是汉代的董仲舒。他说“仁谊礼智信,五常之道”,要在世间推行,以此教育民众,改变民间陋习,形成良好的民风。文中的“谊”即“义”。
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到魏晋之后,官方、民间出现了道德认识的不同观点、不同主张,对“仁、义、礼、智、信”也进行了多种阐述,进行了新的创造和新的规范。尽管如此,“仁、义、礼、智、信”作为传统道德之主要架构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