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很多读者大致有两类理解:
第一类:从武松的行事性格出发,发挥想象,说武松此举光明磊落,视女色如粪土,是个顶天立地的好汉子;或者说武松头脑冷静,杀人已为自己留后着,即制造与潘金莲互相拉扯或搏斗的痕迹或现场,以减轻自己的罪行;又或者说,武松为了剖取潘金莲的心肝血奠亡兄,必须扯对她的衣裳云云。
第二类:从作者塑造人物形象出发,认为作者这样写,必有深意,或者是为了展示武松的粗犷豪爽,或者是要揭示潘金莲下场之惨以告诫世间女子等等。
这些都是缘木求鱼式的解读,读之让人莞尔。
这绝对是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
《水浒传》的成书过程非常复杂,大致背景是,民间说书艺人以《十朝纲要》、《东都事略》、《大宋宣和遗事》等书为蓝本,向群众讲述宋江、武松、杨志等人单篇单章的英雄故事。到了宋末元初,或者元末明初,有文学功底较强的文人,据说是施耐庵,也据说是罗贯中,或者说干脆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合作,反正,这事儿到现在还是悬而未决,尚在争论和考证中,不管怎么样,就是“这文学功底较强的人”,将本来没多大联系的单篇单章英雄故事串联起来,敷衍成了洋洋洒洒的一部大书。
说是“文学功底较强的文人”,其实,成书之初,仍有许多让人吐槽的地方。
比如,现存的一百一十五回本《水浒传》的回目——该版本被学术界认为是最接近早期《水浒传》的原始版本,它的回目有的是这样:“豹子头刺陆谦富安,林冲投五庄客向火”;“郓哥报知武松,武松杀西门庆”;“夜叉坡前卖麻酒,武松遇救得张青”……这种回目的文字拙劣粗糙。而今天所看到的普遍为一百回本、一百二十回本,“豹子头刺陆谦富安,林冲投五庄客向火”被演变为“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侯火烧草料场”;“郓哥报知武松,武松杀西门庆”则被修改成“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
这说明了《水浒传》的成书,不单单是一两个“文学功底较强的文人”的功劳,而是凝聚了许多民间说书人、许多写书文人的心血,是他们不断加工、修改、完善、发展得出来的文学结晶,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既然是这样,也不可避免出现参与成书者中会有部分追求低级趣味的作者。
这些作者,常常在书中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低俗、下流的东西,后人万不可奉之为臬玉,以为这里面含有什么玄机奥妙。
武松扯潘金莲衣裳就是其中败笔之一。
另外,略举几例,象第七十三回中李逵冒充法师,替狄太公庄捉鬼那一段,李逵闯入闺房,砍死了那个装神弄鬼的后生,又将太公女儿揪到床边,一斧砍下头来。接着,书中怎么写?且看:(李逵)把两个人头拴做一处,再提婆娘尸首和汉子尸首相并。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大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李逵笑道:“眼见这两个不得活了。”
这段描写不过单纯写杀人发泄某种原始冲动的恶俗乐趣,其中哪有有什么深意?!
还有,写武松“血溅鸳鸯楼”故事,杀了人,不忘饱餐一顿,并特别强调他卷了银酒器才走路。
杀人、喝酒、吃肉、卷走金银都是书中比比皆是的场景。
如此不厌其烦出现类似情节,你可以想象得到,在阶级鲜明对立、贫富分化严重,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残酷压迫剥削的年代里,当说书人口沫横飞地给社会底层贫苦百姓这些东西,会产生多大的吸引力!
所以,对这些东西,我的看法是,知道就好,不必深究,不必作过度解读。